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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203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9-28
文号: 灌政办发〔2015〕8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灌南县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6日灌南县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激…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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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灌南县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26

灌南县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活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打造县域经济增长新引擎,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苏办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就业为着力点,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体制创新,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打造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抓手的经济发展新动力,实现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二、主要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加快产业平台、创新平台建设,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实现全县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创业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累计开展创业培训不低于3000人,其中大学生创业培训500人;劳动者技能培训18000人;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2000人,引领大学生创业150名;培植创业孵化基地20个,建立2家大学生创业培训及实训基地,培育创业典型600人,发放小额贴息贷款4000万元以上,带动12000人就业。

三、相关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拓展创业创新发展空间

1.设立专项补贴基金。县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创业创新实际,设立专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一是大学生创业初始补贴。对毕业前2年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创业初始补贴。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申报纳税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初始补贴100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服务型、商贸型(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加工型企业,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的,补贴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三是大学生见习生活补贴。凡灌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年内未就业的,经过双向选择进入县大学生见习基地实习,见习期考核合格后,给予6个月每人每月400元见习生活补贴和每人9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四是创业孵化基地、示范点补贴。对认定的优秀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不高于30000元补贴,每个村级创业示范点给予不高于5000元补贴,补贴资金专项用于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建设。

2.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428)精神,落实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经省政府批准,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乡镇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每人每年5200元。执行期限为20141120161231。根据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161231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3.全方位支持创业创新。一是免费提供创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技能培训愿望的自主创业创新人员实行免费培训技能、免费提供食宿、免费考核办证、免费推荐就业的四免费服务。农村劳动力培训合格获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可补贴600元,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可补贴1000元,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可补贴1200元。二是免征行政事业收费。高校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从事私营、个体经营,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免征行政事业费(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三是提供小额贷款贴息。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毕业生、进城被征地农民创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贷款。属于合伙经营或组织就业的,人均贴息贷款不超过10万元且总量不超过3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安置持《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人数,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标准确定,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政策扶持对象为:具有灌南户籍、有创业创新愿望的劳动适龄(男18-57周岁,女18-47周岁)人员。

   (二)强化统筹推进,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1.健全完善载体建设。结合县情,重抓五个特色载体建设:一是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基地。以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为载体,重点发展食用菌、花卉苗木两大产业,建立花卉苗木、食用菌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通过土地流转、减免规费、部门帮扶等各种扶持政策,帮助做大做强两大产业,进一步带动辐射新安镇、李集乡、新集镇等周边乡镇农户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二是木材加工业基地。以县经济开发区灌南木业城为依托,对现有木材加工产业进行科学规划,培育木材加工业创业孵化基地,对新进入基地的企业实行贴息贷款、减免税费等扶持政策。三是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以县经济开发区、田楼镇、百禄镇中小企业园为基础,重点引进电子、服装加工、化工配套等创业项目入驻,对入驻的创业项目给予贷款扶持、房租优惠、手续帮办等支持服务。四是酿酒孵化基地。升级改造市级汤沟酿酒产业孵化基地,加大对基地内的创业人员资金政策扶持,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五是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利用原县物资大楼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有创业意向和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入驻孵化,并对入驻企业给予相关扶持。

2.培育壮大电商企业。一是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发展。启动规划灌南县电商企业产业园(第一期时尚安防馆)建设,通过招商等方式,鼓励从事民用安防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物流企业入驻。进一步制定完善电商发展具体措施,升级改造灌南县硕项湖电子商务孵化基地,让入驻电商基地的创业者享受一定期限的免费场地、服务及税费减免等优惠。二是提供专业培训。根据电商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分班次、分类别进行电子商务培训服务,通过开设电商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等形式,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三是强化典型引领。通过宣传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典型人物,向年轻的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回县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优先推荐电商培训及电商创业,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辅导,励支持大学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

3.完善配套体系建设。一是做好服务指导。聘请法律、金融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创业培训专家顾问团,为有志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专家咨询、开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服务。二是优化相关政策。在《关于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意见》(灌政规发20125号)《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灌人社发201343号)等鼓励创业创新政策文件基础上,对扶持创业创新政策进行再完善,进一步推动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三是组织有自主创业创新愿望的人员参观创业大户、创业能人的创业成功项目,学习创业创新经验,激发创业创新热情。

(三)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指标考核工作体系以及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全县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将创业创新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专题宣传创业创新政策、创业典型。

县发改委:负责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审核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创业创新项目的布局;对创业创新各项指标定期开展调查、分析和预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简化行政许可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核定,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落实各项创业创新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对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

县人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征集和发布创业项目,建设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创业培训计划及其补贴;落实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对创业人才的奖励政策;统筹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组织实施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完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机制。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创业创新资金投入;联合县人社等部门制定创业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联合审计部门加强对创业创新资金的监督管理。

县金融办、人行灌南县支行:负责防范金融政策风险,协调各商业银行配合相关工作,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办法;指导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减化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贷款支持。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59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悬挂宣传标语、开通电视网络专题、发放宣传单、召开创业创新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创业创新宣传,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

(二)全面开展(201510月-12月)。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落实省市县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通过组织创业大户、创业能人等创业典型进行经验交流和示范带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深入开展。

    (三)深化推进(20161月-20188月)。全面支持各种形式的精英创业、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风尚,通过创业创新驱动,促使新兴产业不断涌现,不断提高自主创业在总体就业结构中的比重,提升自主创业拉动就业的能力。